# 制定标准,奖励!
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參與全國企業標准“領跑者”工作,對制定國際、國家、行業標准的分別給予單項最高不超過100萬元、30萬元、15萬元獎勵。
對“專精特新”企業上榜全國企業標准“領跑者”産品或服務標准,給予單項最高5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最多獎勵不超過5項,總額不超過25萬元。
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積極承辦國際、國內標准化活動,分別最高資助10萬元和5萬元。
# 设备和人才,共享!对接!
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對接東莞市科研儀器設備共享平台,使用共享平台的儀器設備開展研發活動,對産生的服務費用給予補助。
加強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薦認定一批國家級、省級和市級中小企業技術示範平台,爲“專精特新”企業提供高質量的專業服務。組織“專精特新”企業與大型企業、科研院所或高校對接研發所需科技人才和實驗設備。
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開展工業設計平台建設,對獲認定爲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工業設計研究院)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和30萬元的獎勵。
舉辦“創客東莞”大賽,遴選企業參加“創客廣東”大賽,對入圍“創客廣東”大賽50強的直接認定爲市級“專精特新”企業。
强化资本对接 提升企业发展速度
# 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全力落實省工信廳關于省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企業貸款貼息政策,最高補貼貸款利息的50%,每年推薦我市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報省工信廳,做到應享盡享。
將“專精特新”企業納入中小微企業風險補償“白名單”,在銀行對“白名單”內企業發放貸款産生損失時,對銀行進行風險補償,風險補償額度提升至單家企業5000萬元。
引导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業银行等6大银行推出“专精特新”企业专项贷款,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最高授信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免抵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不低于500万元。
引导市属国企、“专精特新”産業园所在镇街(園區)、行业龙头企业设立创业投资、科技産業投资基金,专注投资“专精特新”企业。学习借鉴“合肥模式”,设立总规模最高10亿元的“东莞专精特新股权投资基金”,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
# 行业并购,贴息!
实行贷款利息贴息、中介费用补贴和兼并奖励,对産業并购过程中产生的贷款利息,按照企业实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贴息资助。
對兼並重組過程中發生的中介費用按照最高50%的比例予以補助或對企業按照兼並重組合同價格的0.5%予以獎勵,每年最高資助200萬元。
“專精特新”上市公司實施兼並重組的,給予企業自然人股東對比上年度在莞繳納的資本利得個人所得稅市級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80%標准獎勵至個人,每人每年最高100萬元。
# 企业上市,奖励!
深化與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香港聯交所的合作,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優先納入市上市後備企業名單,開展“一對一”上市輔導服務,提供上市全周期服務。
對于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專精特新”企業,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企業申請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且申請資料經正式受理的,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成功上市後,結合首發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最高給予600萬元獎勵。
完善人才保障 促进産業链融通发展
# 开拓海内外市场,扶持!
工信局每年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对接省内外重点行业龙头企业不少于5次,促进産業链供需对接。
支持“專精特新”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按全年實繳保險費最高50%且單家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的標准給予扶持。
支持“專精特新”企業成立銷售公司,對其産品進行專業化銷售,新成立銷售公司且當年銷售額超過5000萬元的,按銷售額的1%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獎勵。
# 人才住房,分配!
對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一流大學培訓資源,針對“專精特新”企業發展的突出共性問題,舉辦“專精特新”企業家、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才專項培訓。
每年組織校企人才對接、高校招聘、企業緊缺人才對接等活動不少于3次,爲企業招才引智搭建直接對接平台。
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共有产权住房定向分配范围,支持镇街(園區)将部分共有产权住房指标定向分配给“专精特新”企业,其中,对于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原则上分别定向分配不少于3个和2个共有产权房指标。
結合企業營業收入增長、規模等情況,給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骨幹人員子女配置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位指標;給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企業骨幹人員子女配置入讀民辦中小學學費補助指標。
强化财政引导 营造浓厚发展氛围
# 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實施“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工程,每年安排不超過300萬元經費,專項用于“專精特新”企業培育,主動識別、擇優推薦優質中小企業往“專精特新”方向發展。
實施認定獎勵,對認定爲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對認定爲國家“單項冠軍”企業(或産品)的,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
对每个“专精特新”産業园给予不少于2000万元资金扶持,其中,对每个“专精特新”産業园安排不高于200万元的启动建设资金,用于开展调研规划和宣传推广。
企业租用“专精特新”産業园的办公和生产场地,按照每月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补助给企业,补助期不超过三年。企业购买“专精特新”産業园的办公和生产场地的,按照不超过出售价格的10%且单个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补助给企业。
“专精特新”産業园引进市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每引进一家,分别奖励産業园运营机构300万元、100万元。
《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在培育、空间、创新、资本、産業链融通发展、人才支持、政府服务等方面提出了7项17条具体政策,为处于各发展阶段的“专精特新”企业赋能。
目前,東莞國家“小巨人”企業達到79家,排名全國地級市第五,2021年全市專精特新企業中208家規上工業企業完成增加值216.5億元,同比增長18.2%,快于全市水平8個百分點。
《若干措施》中指出,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00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60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0家以上。用三年左右时间,集中打造水乡功能区、滨海湾新区、石排镇等市级“专精特新”産業园,每个産業园为“专精特新”企业专供産業空间不少于300亩,引进“专精特新”企业不少于20家,培育上市企业5家以上。
(科代表教學時間:“小巨人”企業是指主營業務突出、競爭力強、成長性高、專注于細分市場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除了上述內容外,措施中還有不少其他利好信息,詳情可關注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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